關於轉發浙江省體育局關於組織申報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項目的通知
各區、縣(市)體育行政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浙江省體育局關於組織申報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項目的通知》轉發如下,請遵照執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 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幹意見》(國發〔2014〕46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 促進體育消費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5〕19號)精神,根據《浙江省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浙財教〔2014〕200號)、《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管理試行辦法》(浙體經〔2014〕272號)等有關要求,現就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申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入庫類型
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預算安排為5000萬,對申請發展資金項目庫的項目將嚴格按照有關要求把關審核,並根據評審情況確定A、B、C、D四個等次。其中,A等次入庫項目資金補助額度為80萬以上,B等次入庫項目資金補助額度為50-80萬(含80萬), C等次入庫項目資金補助額度為30-50萬(含50萬),D等次入庫項目資金補助額度為30萬以下(含30萬)。
二、重點入庫方向
(一)體育競賽表演類。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牌體育賽事;承辦國內外重大體育賽事;創新運營的重大職業體育賽事和表演活動等。
(二)體育場館經營與健身服務類。體育場館運營綜合體的打造;大型體育場館以及全民健身中心的市場開發;利用閑置設施改擴建體育健身經營場所;以品牌影響為基礎的健身連鎖服務;體育場館運營模式創新;有特色的體育培訓和中介服務等。
(三)運動休閑類。運動休閑綜合體的打造;海洋體育經營項目的打造;以運動休閑項目為核心內容和產品的景區打造;運動休閑項目與知名景區的融合;運動休閑旅遊精品線路的開發等。
(四)體育產業服務平臺類。國傢體育產業基地(國傢級運動休閑示范區)和省級運動休閑基地綜合平臺建設;體育特色小鎮打造;區域性體育產業協作、交易平臺建設等。
(五)產業創新類。體育用品的創新研發;體育用品市場流通渠道建設和營銷模式創新;體育傳媒、電子競技、體育動漫、體育影視、體育康復等體育新業態的研發等。
(六)品牌培育類。體育產業自主品牌的培育;省級以上著名商標、名牌產品的培育;體育產業的集團化運作;體育企業上市等。
三、入庫項目要求
(一)體育競賽表演類項目的基本條件:1、項目必須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已通過申、承辦方式取得;2、項目必須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和較高媒體曝光率;3、項目綜合效益顯著,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較強的拉動作用;4、擁有高素質的專業運作團隊和充足的自有配套資金;5、傳統品牌賽事的投入規模和綜合效益須逐年提升(首年度舉辦的賽事除外);6、項目投資額不低於200萬元。其中,優先支持由企業主辦或承辦,在省級以上電視媒體或全國以上網絡平臺直播的賽事項目。
(二)體育場館經營與健身服務類項目的基本條件:1、項目運行正常,綜合效益顯著,發展前景好,對推動行業發展具有明顯的引領帶動作用;2、申報單位在本區域和行業內具有較大的品牌和市場影響力;3、具備保障項目順利實施的專業運營團隊和資金實力;4、項目投資額不低於200萬元。
(三)運動休閑類項目的基本條件:1、項目運行正常,綜合效益顯著,發展前景好,對推動行業發展具有明顯的引領帶動作用;2、申報單位在本區域和行業內具有較大的品牌和市場影響力;3、具備保障項目順利實施的專業運營團隊和資金實力;4、項目投資額不低於500萬元。
(四)體育產業服務平臺類項目的基本條件:1、項目建設和發展思路清晰,規劃切實可行,中遠期發展目標明確; 2、項目管理機構健全,能夠有效推進項目進展;3、項目實施後將對區域內體育產業經營實體產生較強的服務功能;4、單個項目投資額不低於200萬元。其中,優先支持中國 長三角國際體育休閑博覽會、長三角運動休閑體驗季、浙江省運動休閑旅遊節等重點體育產業協作平臺項目;圍繞提升體育產業基地公共服務水平的具體項目實施主體必須為國傢體育產業基地(國傢級運動休閑示范區)或浙江省運動休閑基地。
(五)產業創新類項目的基本條件:1、目標產品或服務市場前景好,對提升我省體育產業發展具有較大推動作用;2、目標產品或服務能填補我省體育產業空白,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或服務,具備規模化、產業化的條件;3、申報單位具有組織實施項目的研發能力、創新人才團隊和資金籌措能力;4、體育用品研發、體育用品市場流通渠道建設和營銷模式創新類項目投資額不低於500萬元,體育傳媒、電子競技、體育動漫、體育影視、體育康復等體育新業態類項目投資額不低於200萬元。
(六)品牌培育類項目的基本條件:1、申報項目的體育產業特征明顯,與體育的關聯度較高;2、申報項目必須為省級以上品牌榮譽獲得者(如國傢體育產業示范單位、中國馳名商標、浙江省知名商標、浙江省名牌產品、浙江省服務業重點企業、浙江省文化企業30強、浙江省體育用品制造業示范企業、浙江省體育服務業示范企業、浙江省運動休閑旅遊示范基地、浙江省運動休閑旅遊優秀項目單位等);3、項目年營業額不低於500萬元。
(七)其它類項目的基本條件:1、申報項目的體育產業特征明顯,與體育的關聯度較高;2、屬於《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指導目錄》范圍,符合《浙江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浙江省海洋體育發展規劃(2011-2020年)》要求;3、項目投資額不低於200萬元。
四、申報單位要求
(一)項目申報主體須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體育產業活動的單位。項目申報單位與項目實施單位、產業發展資金使用單位必須一致。
(二)項目申報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財務狀況良好,有明確可行、適應市場化競爭要求的運營管理體制。
(三)項目申報單位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資信等級較高,體育用品制造業企業註冊資本要求500萬元以上,體育服務業企業註冊資本要求50萬元以上。
(四)資助類項目申報單位用於實施該項目所需資金原則上主要通過自籌、銀行貸款、吸引社會資本等方式解決。資助類項目資金須基本籌措到位。產業發展資金支持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五)具有下列情形的單位不得申報:知識產權、所有權、承辦權等有爭議的;獲得過2014年或2015年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資助,但尚未通過驗收的。
五、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申報表》,表格電子版可從浙江省體育局官網(http://www.zjsports.gov.cn)下載,根據選擇的類別填寫申報表;
(二)規范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已實施項目的實施情況介紹;
(三)如果該項目需要有關部門批準,須提供批準文本或立項報告復印件;
(四)項目單位為企業的,須提供2014和2015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會計報表復印件(成立不滿1年的單位提供單位成立以來會計報表復印件);其他類別項目單位,須提供2014和2015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
(五)項目資金基本籌措到位的證明材料;
(六)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復印件;
(七)其他相關材料(如單位公益能力、企業榮譽、獲得專利/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等證明材料);
(八)《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材料審查表》(附件3,申報單位僅需填寫項目名稱,不得填寫其它任何內容)。
六、申報及評審程序
(一)單位申報。項目申報單位應認真填寫《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申報表》(一式3份),在正文首頁自行制作材料目錄,按照上述申報材料順序裝訂成一冊,並提供電子版材料U盤一個(盤面貼好項目名稱)。項目申報單位應按屬地原則於2016年3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報縣(市、區)體育局體育產業職能科室,市屬單位(含市屬企、事業單位及市體育局各直屬單位、市級體育協會)於2016年4月5日前報送至市體育局體育產業職能處室;省屬單位(含省屬企、事業單位及省體育局各直屬單位、省級體育協會)的申報材料於2016年4月15日前報送至省體育局體育經濟處篩選。
(二)縣級審查。縣(市、區)體育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和材料把關,並於2016年4月15日前將資格審查通過的項目材料匯總後報所在市體育局體育產業職能處室。
(三)市級初選。各市體育局應組織專傢對申報項目進行第一次篩選,並於2016年4月30日前將通過初選的項目申報材料匯總後報送至省體育局體育經濟處。
(四)省級評審。省體育局對各市體育局申報的項目和經篩選的省屬單位項目材料進行材料審查、專傢評審和實地考察,形成建議方案後,報請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會商小組審定並采用適當方式進行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入庫。
(五)長期跟蹤。對入庫並獲得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補助的項目,將在浙江省政府信息網和浙江省體育局官方網站公開,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各市、縣(市、區)體育局和各有關單位應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有關文件精神,加強組織協調,加大宣傳力度,拓寬項目來源,強化申報指導,規范初選程序,嚴格工作紀律,科學公正地篩選推薦當地項目,突出體育產業核心業態,切實提高申報項目的質量,不斷提升體育產業工作水平。各地體育產業項目入圍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情況,作為浙江省扶持體育發展專項資金體育產業發展因素項目安排的主要依據,年度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補助項目直接從當年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入庫項目中選擇。
(二)嚴格限數申報。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實行按省本級、省轄市和省體育產業聯合會限數申報,綜合考慮2014、2015年度項目申報工作情況及項目質量,省本級和各市申報數量為:省本級、杭州、寧波、溫州不超過15項,湖州、嘉興、紹興、金華不超過10項,衢州、舟山、臺州、麗水不超過9項。擁有國傢體育產業基地(國傢級運動休閑示范區)、浙江省運動休閑基地的市可按基地(示范區)數量增加相應申報數量(2016年度杭州可增報2項、寧波可增報1項、溫州可增報3項、嘉興可增報1項、紹興可增報1項、金華可增報1項)。申報項目中,上一年度入庫項目尚未完成驗收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上一年度入庫項目單位數量不得超過30%,下轄縣(市、區)[指財政獨立核算的縣(市、區)]項目所占數量不得低於40%,民辦體育產業項目不得低於60%,資助類項目不得低於80%。
(三)把握年度重點。2016年度項目庫入庫對象為2016年實施的項目(資助類,屬2016年年內實施的項目)或近三年內已實施的項目(獎勵類,屬2013-2015年已實施的項目)。各地申報獎勵類項目,同等條件和情況下,可適當向認定期內的浙江省體育用品制造業示范企業、浙江省體育服務業示范企業、浙江省運動休閑旅遊示范基地、浙江省運動休閑旅遊精品線路、浙江省運動休閑旅遊優秀項目單位傾斜。
(四)嚴禁弄虛作假。各市、縣(市、區)體育部門和省體育產業聯合會要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嚴格審核把關,詳細瞭解申報項目及實施單位的實際狀況,確保申報材料真實可靠,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如實填寫《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項目材料審查表》,並出具明確的審核推薦意見。在項目申報和立項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管理試行辦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取消該地下一年度申報項目的資格,相關單位5年內不得申報體育相關的省級財政資金項目,並按照國傢有關規定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附件:1.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申報表(資助類)
2.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申報表(獎勵類)
3.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項目材料審查表
4.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指導目錄
浙江省體育局
2016年1月25日岩盤浴機器費用
浙江省體育局項目申報聯系人:
體育經濟處王振璋0571-85060980
體育經濟處莊舒敏0571-85179091
紹興市體育局項目申報聯系人:
王榮軍0575-85082700
包君明 0575-85082717 QQ郵箱:409401748@qq.com
附件1
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
資金項目庫申報表
(資助類)
項目 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額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報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體育局 制
法定代表人的承諾:
本人承諾對填寫的各項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如獲準立項,我將遵守相關規定,做好項目的運作和發展,並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充分發揮資金效用。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主管部門有權使用本表所有數據和資料。
法定代表人(簽章):單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說明
一、填寫前請認真閱讀《浙江省體育產業指導目錄》、《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項目申報通知》等文件材料,用計算機認真如實填寫,不得漏填錯填,自行承擔由於弄虛作假或填寫不當所引起的一切後果與責任。
二、申報單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自行制作的申報材料目錄;
2、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申報表;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如果該項目需要有關部門批準,須提供批準文件或立項報告復印件;
5、項目單位2014和2015年度經會計師神之湯岩盤浴廠商事務所審計的會計報表復印件或財務報表復印件;
6、項目資金基本籌措到位的證明材料(申請貸款貼息資助的項目須提供銀行貸款合同、貸款申請書、銀行放款通知書、付息憑證等相關材料復印件);
7、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復印件;
8、其他相關材料(如單位公益能力、企業榮譽、獲得專利/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等證明材料);
9、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項目材料審查表(附件3,申報單位僅需填寫項目名稱,不得填寫其它任何內容)。
三、本表和附件報送一式3份,申報表和附件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一冊。申報材料封面內容須用本表首頁內容,正文一律使用普通A4復印紙,封面一律使用A4銅版紙或佈紋紙,於左側裝訂成冊。同時,申報單位還需提供申報材料U盤一個(盤面貼好項目名稱),內容包括《申報表》和《可行性報告》(實施情況總結報告)。
四、本表須經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審核,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方可上報。
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企業國有民營混合所有制□事業□行政
□社會團體 □民辦非企業 □其他(說明)
項目單位財務狀況(包括2014年、2015年收入、支出、利潤、稅金以及資產、負債等,成立不滿1年的單位需提供成立至今收入、支出、利潤、稅金以及資產、負債等)
項目單位主要業績和企業榮譽(包括近幾年主要業績、產品市場占有率、獲得專利、參與制定國傢或省級行業規范標準、受到市級以岩盤浴設備上表彰、公益能力等)
填表說明:申報材料必須包括但不局限於以上要點,表格大小可根據文字篇幅自行調整。
二、項目基本情況
填表說明:1、有選擇項的欄目,請直接在所選項前的空格處打 或 ■ 。
2、以上空白處必須填寫,項目資金來源和申請資金用途還需根據自身情況在申報表和可行性報告中詳述。
三、項目簡介
項目可行性分析(包括項目的實施條件[包括人才、技術、資金、政策等]、市場前景、成長性、項目進度和計劃安排[具體時間節點]、經濟和社會效益分析[包括項目成功實施後預期收入、利潤、稅金、吸納就業人員、品牌影響、社會聲譽、帶動行業發展等情況]、風險分析與控制等)
項目創新性(包括創意情況、高新技術的應用、自主品牌的打造、突破產業原有發展模式創新發展情況、區別於同業的項目優勢和差異等)
項目示范性(包括對地方體育資源的利用情況、在地區與行業的地位、產業競爭力,能體現項目實施對推動地方產業發展的相關材料、項目實施對同業的引導和可復制性等)
保障條件(包括項目投資預算與資金籌措到位情況、引導資金預計用途、當地政策保障情況、經營管理團隊或科技等專業人才保障情況、項目管理體制、運營機制、管理服務能力等)
填表說明:申報材料必須包括但不局限於以上要點,表格大小可根據文字篇幅自行調整。
四、縣(市、區)體育部門審查意見
項目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額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報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省體育局 制
法定代表人的承諾:
本人承諾對填寫的各項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如獲準立項,我將遵守相關規定,做好項目的運作和發展,並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充分發揮資金效用。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主管部門有權使用本表所有數據和資料。
法定代表人(簽章):單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說明
一、填寫前請認真閱讀《浙江省體育產業指導目錄》、《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項目申報通知》等文件材料,用計算機認真如實填寫,不得漏填錯填,自行承擔由於弄虛作假或填寫不當所引起的一切後果與責任。
二、申報單位需提供如下材料:
1、自行制作的申報材料目錄;
2、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申報表;
3、項目實施的情況總結報告;
4、如果該項目需要有關部門批準,須提供批準文件或立項報告復印件;
5、項目單位2014和2015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會計報表復印件或財務報表復印件;
6、項目資金基本籌措到位的證明材料;
7、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復印件;
8、其他相關材料(如單位公益能力、企業榮譽、獲得專利/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受到市級以上表彰等證明材料);
9、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庫項目材料審查表(附件3,申報單位僅需填寫項目名稱,不得填寫其它任何內容)。
三、本表和附件報送一式3份,申報表和附件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一冊。申報材料封面內容須用本表首頁內容,正文一律使用普通A4復印紙,封面一律使用A4銅版紙或佈紋紙,於左側裝訂成冊。同時,申報單位還需提供申報材料U盤一個(盤面貼好項目名稱),內容包括《申報表》和《項目實施情況總結報告》。
四、本表須經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審核,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方可上報。
一、基本情況
□企業國有民營混合所有制□事業□行政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其他(說明)
項目單位基本情況(包括單位簡介、主營業務與主要產品或服務、近幾年主要業績和企業榮譽、參與制定國傢或省級行業規范標準、受到市級以上表彰、公益能力等)
項目單位財務狀況(至少包括2013年 2015年收入、支出、利潤、稅金以及資產、負債等)
項目實施的情況總結報告(包括項目實施情況、運營模式、實施後效益分析[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對同業的引導和可復制性等)
填表說明:申報材料必須包括但不局限於以上要點,表格大小可根據文字篇幅自行調整。
二、縣(市、區)體育部門審查意見
□2.體育用品研發、體育用品市場流通渠道建設和營銷模式創新類項目投資額不低於500萬元
註:1、審查通過的欄目在方格內打 ,審查未通過的欄目在方格內打
2、縣(市、區)級、市級意見全部由本級體育部門組織審查後填寫;省級意見第1-4部分由省體育局組織審查後填寫,第5部分由實地考察小組現場核查後填寫。
附件4
2016年度浙江省體育產業指導目錄
一、體育核心產業項目
(一)體育競賽表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體育傳統品牌賽事;申辦或承辦的國內外重大體育賽事;與浙江地域文化相結合的群眾性體育傳統品牌賽事;在浙江境內舉辦的全國性體育聯賽;在浙江境內註冊的職業體育俱樂部。
(二)體育休閑健身服務。規模較大、經營項目較多、知名度較高的綜合性健身場所;利用閑置設施改造、更新以及學校體育設施對外經營,且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健身項目;體育健身服務品牌的對外拓展和運營;有利於提高體育健身行業整體服務水平的新技術、新服務的研發推廣項目;具有一定參與度的青少年體育活動項目等。
(三)體育培訓服務。具有較高專業水準的體育特色培訓項目;影響較大、受訓人員較多的體育技能培訓項目;具有鮮明體育特色和產業性質的教育或培訓機構。
(四)體育用品制造與銷售。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市場前景好的新興項目;擁有自主品牌,發展規模較大,有望在短期內成為引領行業發展的體育產品制造企業;采用先進經營模式,發展規模和潛力較大的體育用品銷售企業。
(五)體育場館服務。具有一定規模和特色,為公眾提供健身服務的單項或綜合性體育場館;具有一定品牌和管理經驗,能夠提供管理輸出及場地托管等服務的體育場館或機構。
(六)體育中介服務。從事體育商務服務的各類機構或單位;從事體育經濟咨詢服務的各類機構或單位;從事體育經紀服務的企業或組織。
(七)體育科技服務。有關體育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研發項目;從事體育科學研究、市場推廣等服務平臺建設和運營的機構或單位;從事體育產業行業標準研究、制定的各類機構或單位;與體育產業有關的重大體育科技攻關項目,以及提供體育科技服務的有關企業或機構;利用數字、網絡等高新技術,進行電子競技等新興項目的研發及信息服務的企業或機構。
二、體育新興/衍生產業項目
(一)體育康復。開展體質檢測、創傷治療、康復療養、運動減肥以及康復產品研發、制造、銷售、服務等經營活動的企業或機構。
(二)體育建築。具有一定規模及知名度,提供體育建築規劃、工程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等服務的相關企業或機構。
(三)體育會展服務。以體育為核心內容的會議、展覽活動,以及提供體育會展服務的有關企業或機構。
(四)體育文創。具有較大影響的重大體育文創項目,以及提供體育文創服務的有關企業或機構;體育文物及文化的保護、開發項目。
(五)體育傳媒、影視。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體育媒體、體育影視創作經營以及與體育影視有關的重大節慶活動。
(六)運動休閑旅遊。具有較大影響的運動休閑旅遊景點或項目,以及從事運動休閑旅遊經營業務的有關企業或機構。
(七)其他體育新興產業。
三、體育產業集聚區項目
(一)體育裝備制造園區
(二)體育用品銷售街區
(三)體育健身休閑基地
(四)體育科技研發中心
(五)運動休閑旅遊基地
(六)體育遺址遺俗公園
(七)體育創意產業園區
(八)體育企業商務總部
(九)體育影視傳媒中心
(十)其他形式的體育產業集聚區
四、體育產業服務平臺
為體育產業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信息服務、產權交易、融資擔保、體育保險、人力資源代理等公共服務的體育產業服務平臺。
五、其他
(一)具有地方特色的體育資源產業化開發利用項目;
(二)專項資金可以支持的其他重大體育產業項目。
浙江省體育局辦公室2016年1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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